內容來自YAHOO新聞

交警違規肇禍 國賠183萬定讞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3日電)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藍姓警員,5年前開巡邏車違規左轉,撞上一輛機車,車上乘客受傷。最高法院判決北投分局應國賠傷者新台幣183萬元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藍男在民國99年9月開著巡邏車行經台北市文林北路,貿然違規左轉,撞上一輛機車,當場機車騎士和18歲的鐘姓女乘客人車倒地,送醫急救。鐘女頭部受傷、多處骨折,事後打官司訴請國賠。

北投分局則主張機車騎士也有過失。但車禍銀行個人信貸土城房屋貸款房屋信貸民間信貸鑑定認為機車騎士在事發時享有路權,並無過失,是藍男開車未遵守交通號誌違規肇禍。

台灣高等法院桃園市哪家銀行貸款利率最低判決北投分局敗訴,扣除藍男已支付的90萬和強制責任險理賠20萬元,北投分局應賠償鐘女183萬多元。案件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1041103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交警違規肇禍-國賠183萬定讞-034310621.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ibrationfnuci7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